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申请放弃保税货物要提供物价局的证明吗?
    发布时间:2009-09-27 09:18:00  浏览:710次
    问: 公司在码头的进口货物因故不想退运了,想放弃。因为是手册货,报关行告知申请放弃手册货物要提供物价局的证明。请问有什么依据可以看一下吗? 答:

    关于放弃货物的处理,您可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另外,海关总署2009年第56关于加工贸易放弃货物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就加工贸易放弃货物进行了专门规定,其中提到了企业申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需提供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拟放弃的加工贸易货物的价值证明。但是,后者是针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需要放弃的情况,不适用口岸通关过程中的情况 。详情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