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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境修理物品复进口时完税价格的确定
    发布时间:2009-04-17 07:39:00  浏览:1979次
    问: 我们是从事机电产品进出口的贸易商,有时以修理物品的形式报进报出货物,请问海关对这种情况下的完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超过海关规定期限的,由海关按照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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