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教一下,过了5年监管期的进口设备办理抵押登记时候还需要海关同意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问:首先要明确,海关监管设备只有在解除海关监管后,不再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后,才能自行处理(如设定抵押等)。因此,回答此问题的关键是判断设备在经过监管期后,是否还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是否解除海关监管)。
一、对于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监管年限届满时,自动解除海关监管。可以自行处理。办理抵押无需经海关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七十六条)
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期满后,不自动解除监管,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需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经海关同意解除监管后,方能自行处理(办理抵押等)。而监管年限已满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留在原企业继续使用的除外),需经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后,方能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