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转让给其他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转出方需办理解除监管手续,转入方需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凭征免税证明办理结转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