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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工贸易形式的界定事宜
    发布时间:2009-11-27 08:58:17  浏览:968次
    问:我司要进口一批货,须付货款给供应商;出口货物客人也会付货款给我司。进口材料的供应商与出口货的购买商是同一家。 请问这个是属于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 2)我司是河北石家庄企业,出口口岸是天津,请问办理手册的海关是在当地海关吗?

    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贵司属于进料加工范畴,请持相关资料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及主管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核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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