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昆山外商独资企业,从事进料加工,现有一批货入了上海的出口监管仓库,但因质量问题要退货。请问退货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33号令)规定:已存入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因特殊原因确需退运、退仓的,应当经海关批准,按照货物退运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质量等原因要求更换的出口监管仓货物,经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更换货物。被更换货物出仓前,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入仓,并应当与原货物的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价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