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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原料不良品的退运
    发布时间:2009-12-10 08:52:19  浏览:2380次
    问:您好,我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有一批进口的原料不良品,质量有问题,无法使用,放在仓库已经近半年了,我们拟办理退运,请问可以退运吗,有哪些规定,需要哪些资料?

    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营企业进口料件因质量问题、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还原供货商进行退换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贵司可持退运申请书、与外商签订的退货协议或合同、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商品品质不良的检验证明书、原进口时的报关单证、发票、装箱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等海关要求的其他单据向口岸海关直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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