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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过海关监管期不作价设备的处理事宜
    发布时间:2010-01-15 09:27:10  浏览:1097次
    问:我司是进料加工贸易企业,,公司有进口不作价设备,想问满了5年监管期限该如何处理这些设备?海关规定文件是什么?谢谢!

    答: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除旧加工设备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手续外,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海关监管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监管期满后,设备留在原企业继续使用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可解除监管,企业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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