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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价设备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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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监管期限未满的不作价设备,不将设备退运出境,提前解除监管视同旧机电产品进口,应办理进口许可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手续,企业应如何办理?...
日期:2024-04-24 11:26:00   阅读:8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为从事加工贸易进口的不作价设备是否可以生产内销产品?有什么监管要求?...
日期:2024-03-25 11:28:47   阅读:14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加工贸易  /  不作价设备  /  监管
您好,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去年的时候,公司有一段时间没有生产任务,就把设备租借给其他企业适用。后来海关查到这件事,说要对我们作出行政处罚,请问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日期:2022-12-16 17:57:25   阅读:50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答: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不作价设备手册海关须审查以下资料,(一)经营单位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二)主管海关根据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对照《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经审核后,由主管海关予以备案并核发《登记手册》(加贴防伪标签);申请不作价设备手册......
日期:2010-02-26 09:28:56   阅读:128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答: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除旧加工设备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手续外,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海关监管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监管期满后,设备留在原企业继续使用的,经企业申请海关可解除监管,企业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手续。...
日期:2010-01-15 09:27:10   阅读:109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海关监管  /  |  /  不作价设备  /  |  /  监管期|
答: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除旧加工设备需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手续外,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
日期:2009-12-17 08:53:51   阅读:1083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机电产品|  /  自动进口  /  |  /  不作价设备  /  |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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