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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价设备移作他用,会面临何种处罚?
    发布时间:2022-12-16 17:57:25  浏览:513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去年的时候,公司有一段时间没有生产任务,就把设备租借给其他企业适用。后来海关查到这件事,说要对我们作出行政处罚,请问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您好,擅自将不作价设备移作他用属于违法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因此,贵司拟进口的产品应该属于旧机电产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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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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