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温州一家贸易公司,因进口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受潮,不符合该产品的使用要求,现我司希望能直接办理退运,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情况可以办理直接退运?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6号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一)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具体办理流程您可浏览中国海关律师网“办事流程”栏“
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及退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