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家汽车贸易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司拟进口一款汽车需要进境测试,但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海关规定的6个内复运出境,请问该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向申请延期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测试用暂时进境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如不能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车辆测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对于非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暂时进境车辆,不能申请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