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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否存在滞报问题
    发布时间:2010-03-23 08:55:19  浏览:964次
    问:请教一下,暂时出口的货物如果不能在半年内复运回来,又没有申请海关延期的话,海关会收滞报金吗?收多少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包括经海关批准延长的期限)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此环节不存在所谓“滞报 金”的问题。关于进口货物滞报金的规定,您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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