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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保税料件数量短少案处罚中的量罚尺度
    发布时间:2010-05-24 08:54:07  浏览:1267次
    问:海关查厂,说料件短少,要罚款。出了处罚告知书。我们看了一下处罚额度,超过了短少部分价值的30%,接近了40%。海关条例里关于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中,不是规定处5%到30%罚款吗?超出上限是否违法?

    答:请您与本网联系提供进一步情况以便准确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经营海关监管货物有关业务,有关货物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处货物价值5%-30%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涉货物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需要提交许可证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的,另外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漏缴税款的,可以另外漏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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