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律师你们好。请问关于6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重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装运管理公告》的问题。该公告所称对A-K类重点固体废物分开装载,那么同一类的比如G类废物,有若干种具体名称,那这同一类下的不同名称的废物,能装在一个货柜中吗?
答:根据
海关总署2010年第21号公告,分类装运针对的是重点固体废物的“类别”,即不同类别的重点固体废物必须分开装载,不得混装。此外,该公告附表备注说明中,对D类和E类重点固体废物,同一类别下的不同品种混合装入同一集装箱的情况,特别明确必须按品种进行独立包装或采取物理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