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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企业进口自用办公设备需要征税吗?
    发布时间:2010-07-02 08:53:17  浏览:1654次
    问:您好,我司是保税区一家新设企业,现在需要从国外进口公司自用的复印机、传真机、扫描议等办公设备,请问可以免税吗?谢谢!

    答:海关总署令1997年第65号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8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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