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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出口设备有质量问题的退换海关手续
    发布时间:2010-07-22 08:35:18  浏览:868次
    答:根据有关规定,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贵司可以向海关申报进口无代价低偿货物。按此种方式进口的货物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有关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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