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从香港一个购物网站购买了85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邮寄通关时海关要求交400多块的进口关税。我自己从海关完税价格表上对照算了下,(进口关税=完税价*税率)才不到300元。可是海关方面说个人境外网购的化妆品没有完税价格,是按物品总额计算(包裹里有购物网站打印的物品清单,上面有物品总额)请问海关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答: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重新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只规定了部分化妆品的完税价格,在实际通关时,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法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