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朋友被海关带走,签了扣留决定书。这种扣留最长时间有多长?有人说48小时,有人说72小时,还有人说抓去了,就不一定回得来了,直到法院宣判。请问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对走私犯罪嫌疑人实施人身扣留的时限为24小时,有规定情形的(详见上述《程序规定》第十条),可以延长至48小时。如果在扣留期间查实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需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如刑事扣留、逮捕),将在解除扣留的同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后一种情况下,视具体罪行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一直失去人身自由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