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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自用黄金饰品问题
    发布时间:2010-12-08 08:22:11  浏览:831次
    问:请问个人到香港买多块金条、银条以及黄金首饰、饰品回大陆是否需要报关,还要其他什么手续,税率多少?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包括身上佩戴、旅途备换及少量馈赠亲友的黄金饰品,经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予放行。但携带黄金饰品超出50克,本人需要复带出境的,应填报申报单经验核签章,复带出境时,海关凭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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