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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发送海关行政复议申请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0-12-15 06:38:53  浏览:1854次
    问:电子邮件的申请海关是否认可,我们公司对海关行政处罚不服,想申请复议,但是由于路途遥远,我们想先以电子邮件发送复议,请问这样可行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除了当面递交外,还可以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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