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进口运费发票显示海洋运费以外,还有燃油附加费,文件费,DTHC等航运附加费,这些费用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DTHC为码头操作费,是否可以认为属于起卸后发生的费用而不计入完税价格?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二)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三)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因此,您所述的进境后的费用无需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