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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货物途径澳门后进入大陆能享受优惠税率吗?
    发布时间:2011-05-16 08:32:20  浏览:1711次
    问:您好,我们是珠海的一家进出口企业,我们公司与台湾一家企业签订了一批买卖合同,由于运输问题,我们拟将货物从台湾海运到澳门,然后再用货车从拱北海关报关进口,请问货物经过澳门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协定税率?请指教,谢谢!

    答:上述货物经过第三地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直接运输规则,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享受ECFA优惠税率。您可参阅中国海关律师网发布《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运经澳门货物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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