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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要求对进口原材料重新定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1-05-25 09:08:12  浏览:950次
    问:我公司在三月份进口了一批原材料,进口后二个月海关认为我们的价格不真实,偏低。我们主动递交了一些说明材料,但是海关现在却让我们重新定价。我想请问像这样要求企业重新定价没有什么正式文件吗?就口头告诉我们重新定价他们审核!我们现在都该怎么办?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应当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性、准确性。因此重新确定价格有严格程序要求,必须以实体证据材料来支持。贵司可以依照海关规定举证,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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