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进口美国的冻鸡产品,在香港交给一家货运公司包税报关进口的,具体操作我们也不清楚。现在被海关缉私局查到这家货运公司伪报进口,我司已牵涉进去。目前,海关以涉嫌走私对我司进行调查。因为美国冻鸡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请问在计算偷逃应缴税额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也计入吗?如果要计入,用什么税率?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属于应征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因此,偷逃的反倾销税应计入刑法153条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具体适用的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请参阅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4号和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8号。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