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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毒物品误以为假药而进口未申报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11-11-29 09:00:57  浏览:620次
    问:您好,海关律师。我叔叔是做货物代理贸易的,最近他因涉嫌走私被海关刑事拘留了。上个月我叔叔的几个朋友一起商量走私进口感冒药,要求我叔叔帮忙,我叔叔以为仅仅是感冒药而已也就同意了,他不知道实际上进口的感冒药里面含有制毒物品盐酸伪麻黄碱。请问海关律师,以为是假药而实际上走私却是制毒物品,构成何种犯罪?

    答:您好。你的叔叔是否构成走私犯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关键在于其有无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有无违反国家贸易管制或偷逃应缴税款之故意。在认定属于有走私行为的情况下,不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进口的,不能按照走私制毒物品罪定罪。但是如果其有逃避缴纳税款的故意,个人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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