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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同他人走私胶合板入境,什么情况下需负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1-12-07 09:14:36  浏览:541次
    问:您好,海关律师。我表哥开了一间专卖房屋装修器材的公司,近年来生意不好,而国外胶合板便宜,于是与他人一同走私胶合板入境,上个月被海关查获。请问,到哪种程度会被法院定罪?谢谢。

    答:您好。你表哥是否会被法院定罪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其有无逃避海关监管之行为及偷逃应纳税款之故意。在认定属走私行为的情况下,是否构成走私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以海关核定的偷逃应缴税款数额来确定。根据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个人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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