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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非洲携带象牙制品入境未申报是否构成走私罪?
    发布时间:2012-01-09 09:02:59  浏览:1069次
    问:您好,海关律师。上个月我叔叔到非洲国家旅游,他见到当地的象牙制品比较便宜,于是买了十件象牙制品打算回国送给亲友。但是当他回国的时候被海关查获,象牙制品被没收了,人也被扣留了。请问海关律师,象这种情况能否定罪,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定为走私罪?

    答:您好。携带象牙制品入境未申报能否定走私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对其有无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有无偷逃应缴税款的主观故意进行分析判定。根据刑法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个人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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