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因走私被海关扣留,送检察院后,我们发现海关核税表上“价格来源”栏写有“倒扣价格”,不知这是属于什么价格,海关怎么会使用这种价格呢?它是怎么得出来的呢?谢谢!
答:海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来计核偷逃税款。偷逃税款的计算,一般来说,如进口货物有实际成交价格的,海关依成交价格为基础来进行计核;如无成交价格的,则依次按海关价格资料、倒扣价格等方法来计核。使用倒扣价格的前提是没有成交价格和海关价格资料。关于倒扣价格的运用请参阅该办法。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