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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象牙制品进境自用的也属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2-04-16 09:14:28  浏览:1424次
    问:我有一位亲友从非洲购买了几个自用的手镯、手链、项链,价值有一万多元,因过关时没有申报被海关查获,现在货物已被扣留,人被拘留,请问象他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走私?谢谢。

    答: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象牙必须取得《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才能携带进出境,个人携带自用物品进境的,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应予放行;如携带自用物品进境未申报的,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将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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