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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纯金牌等黄金制品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吗?
    发布时间:2012-04-17 09:00:08  浏览:1687次
    问:您好。我是一海外华侨,收藏有许多金牌制品。最近打算回国一趟看看能不能收获更多的金牌制品,并且我还想着带一些金牌制品回去,但是担心海关那里不放行,请问携带纯金牌等黄金制品出入境需要如实向海关申报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进境旅客携带黄金制品,重量超过50克就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视同货物,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向海关申报交税放行。未如实申报且有逃避海关监管等违规行为的,海关根据情节处以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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