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前段时间被总公司派到国外分公司公干出差,在国外买了四条雪茄烟和三瓶上等红酒,打算回国后馈赠亲友。但是听说海关检查得很严,很多东西不让带,并且有很多限制,请问带物品回国入境有什么规则?需要交纳多少税款? 谢谢。
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个人自用的物品,在合理自用范围内,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物品,海关予以放行。超过1500毫升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需要向海关申报。具体事宜您可参阅全关通信息网的《
进出境旅客通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