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从美国回国,新买了一块劳力士手表,价格约40万元人民币。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高档手表,即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进口税率30%;其它手表进口税率20%。是否能够理解为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400000×30%=120000元,购买这块手表将在40万人民币的基础上缴纳12万的税款?
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全额征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高档手表,即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进口税率30%。旅客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纳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