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海关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