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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外直接邮寄物品到买主手里算走私?
    发布时间:2012-08-31 08:55:59  浏览:1622次
    问:和国外朋友在网上开店卖数码产品,钱打到国内我这儿,然后朋友从国外直接邮寄到买主手里,这算走私么?用交关税么?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才合法?

    答:您好。个人自用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从您的表述来看,你是为国内的个人消费者提供了购物的便利,如这些物品从国外直接寄给国内消费者个人,并且进境时能如实向海关申报并缴纳税款,你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走私行为。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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