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目前我国禁止以外商自用的形式进口二手汽车,但仍然可以进口外商自用的新汽车;同时该案汽车已经如实交纳了税款,所以不构成走私犯罪。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