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行政诉讼
    纳税争议诉诸法院后,对法院判决不服能否再向海关提起申诉?
    发布时间:2012-09-07 09:12:59  浏览:1231次
    问:老师你好,我司就一宗纳税争议先后提起了海关复议和行政诉讼,现在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但我公司对结果仍不满意。听别人说海关有申诉的程序,请问此时我司还能否再向海关提出申诉?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诉。由于相关事项已经法院判决,故海关不会受理贵司的申诉。

     

  • 标签:
  • 纳税争议
  • 申诉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