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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代购数量多被当作走私会有死刑吗?
    发布时间:2012-09-10 09:03:30  浏览:683次
    问:最近报纸上海外代购被判刑11年的新闻让人很震惊。看报纸上还有文章说海外代购如果数量大还可能判死刑。想了解一下,如果做代购大概7、8年,经手的商品也很多,这种情况超过多少会判死刑?

    答:根据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从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已经取消了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死刑规定,该罪最重的刑罚为无期徒刑。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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