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废物进口后卖给非指定企业是否走私?
    发布时间:2012-09-11 08:43:06  浏览:739次
    问:您好。我司是内地企业,年底我们去环保部申请了进口废物准许证,5月份时凭许可证进口了一批废物,由于原指定的厂家不需要货了,要求我们卖给另外一家厂,该厂不是许可证上的指定厂家,现在海关缉私局说我们涉嫌走私,还采取了强制措施,请问我们能构成走私吗?

    答:如果贵司是按规定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在通关时如实申报、并交纳了进口税款,就不存在走私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 标签:
  • 废物
  • 走私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