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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欧洲携带大量欧元入境未申报有何处罚?
    发布时间:2012-10-12 08:23:46  浏览:1087次
    问:您好,我一朋友在欧洲经商准备回国发展,前些天他在过关时被海关人员从其行李箱中查出40万欧元,请问我朋友这种情况会不会因此定性为走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谢谢!

    答:您好,携带外币入境的,数量不受限制,但携带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个人携带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另外,提醒各位网友,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律师提供专业服务,陪同旅客向现场海关规范申报外币入境,预约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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