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托一去欧洲考察的朋友帮我从那边买些索爱牌的巧克力邮回来,如果通过UPS邮寄回国,海关能够放行的上限是多少?关税怎么算出来的?谢谢!
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另,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来计算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