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最近我司有一批进口减免税设备因租借给他人使用而被海关稽查发现,海关说还要进行处罚,因为减免税设备属海关监管货物,我司是擅自进行租赁,违反了海关规定,请问海关的说法有依据吗?海关监管货物的范围是什么,到底海关监管货物是包括哪些呢?谢谢。
答:海关的说法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百条,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本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海关行政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