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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出口货物申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3-04-03 08:33:31  浏览:1351次
    问:您好。我司有一票货物因未及时报关被海关要求交纳滞报金,请问进口货物到港后才二十多天就一定要交滞报金吗,海关如何规定申报期限的呢?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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