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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五金进口低报重量但有许可证会定走私废物罪?
    发布时间:2013-04-27 08:32:36  浏览:886次
    问:请问凭有效许可证进口废五金时,有意低报了重量和含量,会按走私固体废物罪还是按走私普通货物罪论?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9号), 经许可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偷逃应缴税额,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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