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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能否直接从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中划拨存款作为罚款?
    发布时间:2013-06-19 08:47:42  浏览:2264次
    问:海关以违规为由对我司作出了处罚决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我司认为此处罚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想尽量通过各种申诉途径让海关改变这一决定。但海关的人员不断催促我们缴纳罚款,说再不交的话就会采取强制手段,直接从我们的银行账户划扣存款作为罚款,请问海关有这个权力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只有在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可以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而对行政处罚的罚款,海关则没有这项权限。但海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加处罚款、将扣留财物变价抵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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