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加工贸易
    跨关区深加工结转送货后未报备会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3-06-26 08:35:56  浏览:687次
    问:我司准备将一批保税料件交给另一海关主管的企业进行深加工结转,但当我司向海关提出结转备案后,转入企业没有在期限内将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提交给其主管海关进行报备。请问这会带来什么后果,现在转入企业还可以有机会进行报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写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转入企业在20日内未递交《申请表》,或者虽向海关递交但因《申请表》的内容不符合海关规定而未获准的,该份《申请表》作废;转出、转入企业应当重新填报和办理备案手续。所以,现在如果还要进行深加工结转,贵司和转入企业都要重新办理填报《申请表》和备案的手续。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