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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缉私局冻结涉案企业银行帐户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3-07-12 08:51:02  浏览:3234次
    问:我司涉嫌走私出口稀土,前几天缉私局把我司的银行帐户冻结了,请问法律规定了冻结期限吗?

    答:您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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