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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合并前有违规行为,被海关处罚的对象是谁?
    发布时间:2013-09-06 08:42:51  浏览:1350次
    问:您好。我们公司是一个由几个公司合并而成的新公司,并使用了一个全新的公司名称。最近海关联系了我们,说是我司前身之一的某个公司在合并前的一些贸易行为有走私嫌疑,要进行调查。因为担心案件会影响我司的企业分类级别,所以想请问如果海关最后对案件进行处罚的话,被处罚的对象是合并前的公司还是合并后的公司?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后,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的,海关应当以原法人、组织作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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