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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具也是必须征税的20种商品吗?
    发布时间:2015-05-15 09:13:09  浏览:1438次
    问:在香港宜家买了2个台灯带回来,价值未超过5000元,海关却要征税,说是必须征税的商品,请问台灯又不是电子产品,无论价值多少都要征税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灯具属于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但包括在里面的具体税号有一定的范围,详见该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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