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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的单耗核定有异议是否要先复议?
    发布时间:2015-06-30 09:31:11  浏览:772次
    问:海关核定我司的加工贸易手册单耗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司是否要先提出行政复议?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2号,加工贸易企业对海关作出的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海关提出复核,也可以在收到单耗核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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